Tàu-té sī iok-chhia, iàu-sī chhiúⁿ-chhia?
台北小型復康巴士的約車方式分成五等類,供不同障礙等級使用者預約使用,雖很複雜但幾乎障礙者都會背,反正一直都是那樣。
現行這套預約規則多年來從未改變,障礙者早上用車者總是要和時間搏鬥搶車,一個失神或運氣差者,幾天後的出門辦事恐只能遲到了。
每當障礙者抱怨或陳情,北市府的關懷總是「沒辦法呀增多粥少」「我們有檢討但到處缺工缺司機」。
嫌使用者太多,太集中嗎?
我們不解,這些車子到底有充分派用嗎?運量合理嗎?還是排班調度遇到瓶頸?
事實上,這些技術問題是否操作太落伍了?還是這套規則政府「習慣安逸沿用」,讓有能力的得標業者大材小用了!
「科技總是來自人性」我不相信交通業者不會運用 AI 努力再進化!北市府腦袋開了嗎?有心改革嗎,新的服務案就是機會呀!
有車沒司機嗎?
真沒想到,北市府竟然會用這樣的話回應!是要告訴使用者「以後別再唸了,這是大環境問題!」
處理公眾事務的公務員們,這就是你們要解決的問題呀,而且是可以解決的;司機供需不平衡,政府必須檢討呀。
我們要問,政府提供的資源夠嗎?業者發的薪水合理嗎?這麼特殊的服務,不能給高些服務費嗎?
我們期望,每次新服務案的啟動,都能讓使用者感覺有進步才是正常!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24/4/10
經過多次旅遊,我們對陸路交通的環境障礙幾乎都能輕易處理,頂多找好適當的車子就能和朋友成團走走;甚至我們連大眾運輸都幾乎沒什麼問題,兩三人就能沿線找景點輕旅遊。
四面環海的台灣,海上運輸也是重頭戲,我們也曾經歷過幾次大型郵輪出國來個小探險。有趣的是,搭船旅遊時不同目的地的交通環境似乎還存在很大差異,除了船體大小外,上下船的方式也很複雜,對沒去過的碼頭若不是親身體驗還真不知道會有多少困難度。碼頭不似車站,每條航路就那幾艘船,包括船班時間,很難根據喜好做選擇。
2014 我們決定來一趟火燒島之旅,報名之後才知道這趟旅遊規劃的複雜度如此高,首先個人從未想到「潮差」的問題,船體靠岸高度在不同時間差異很大,要算準我們輪椅在有人協助的情況下潮汐造成的船高能順利上船確實不容易尤其東海岸,還有行船到火燒島的碼頭該時間的環境障礙情況呢,對我來說這些都還停留在無數的問號。
就算讓我們順利出遊,有時卻很難保證一切都能按照計畫回到台灣。回家日到了,當我們行李全部打包完畢大夥都集合在旅社門口等著還沒能夠往碼頭行進,因為我們一直焦急的等不到開船的消息,聽說有颱風靠近;那隔天的上班怎麼辦,手中等著處理的事情怎麼辦。只好枯等了,終於消息傳來「今天不開船了」哇,竟然有這種巧事,全員只能多留宿一天了。
隔天,還好船長告知會開航。真的順利上傳了,沒想到出了防坡堤,我們竟親身體驗到什麼叫做「驚滔駭浪」;一半以上乘客,臉色很難看接著 …… 就不用我說了!
浮動碼頭與固定碼頭
我們來觀察這兩張圖片,看看漲潮時與退潮時的差異。
遠方大船停靠的是固定碼頭,近方小艇停靠的是浮動碼頭。
是否發現,近端的浮動碼頭不論水位高低,對人們上下船幾乎沒有影響;遠端停靠固定碼頭的船會跟著水位上上下下。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23/2/6
Ūi-siáⁿ-mi̍h sin-ôan-sêng ê chèng-hú-kang-sū, saⁿ-nî-lāi bē-sái kái-chèng?
在臉書社團《 U.D.design通用設計摸象 》讀到王武烈老師的貼文頗有感觸,簡單的說就是:「政府的工程明顯錯誤,卻必須三年後才有機會更正,甚至三年後公務員也不會主動改善。」
所謂的工程錯誤,就無障礙環境來說,事實已造成使用者不便或無法順利使用,甚至也可能已具危險性。身為納稅人來說,有錯當改是公務員最基本的服務態度才對,為何三年內不能改善呢?以致留下嚴重後遺症「錯誤工程一直被拷貝或參考下去,形成全國性環境災難!」
到底「三年閉鎖」是怎麼來的?
容我所知,法規上並無此「不合理」規定,但卻是被全國公務員普遍奉行的「陋習」!
- 一項公共工程從設計開始,歷經層層檢驗到完成,若碰到不認真或不懂的承辦員草草驗收,基本上已經結案;問題就在這裡,萬一驗收後被發現有問題,承辦者往往會跟我們說三年內不能更改,否則就是浪費公帑,只差一句「不願意」沒說出口。
- 這就是公務員不願意承擔「錯誤」責任,深怕影響考績或牽連主管;無能沒擔當的公務員,總是要納稅人吞下他們的行政疏失,主管也樂意「沒看見」!
- 最要命的是,公務員吃定納稅人不會為公眾事務跑法院!
真不知道要到哪天,這樣的「爛文化」才會被有為的主管重視並徹底改變!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22/7/19
上個月,我們來高雄遊走一趟茂林國家風景區,晚上入住知名的漢來大飯店,接下還有第二天行程。
很遺憾,一整天的好心情,竟然在舒適的無障礙房裡給打壞了;就在刷完牙輪椅退開洗面盆才發現,褲管被牙膏水淋得一團糟,心中怒火不知要往哪裡噴!
參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 507.6 雖然一開始寫道「洗面盆應設置扶手」,後面又補上「但設置檯面式洗面盆或設置壁掛式洗面盆已於下方加設安全支撐者,得免設置扶手 (如圖 570.6.3) 。」
就本文所提的漢來大飯店這個洗面盆,很清楚是屬於圖 570.6.3 的檯面式洗面盆,其實是可以免設置扶手的,建議盡快拿掉。
雖然法令這樣規定 (其實是包袱所致) ,我們還是要求所有洗面盆都不該設置惱人的環狀扶手。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22/1/8
Sin-pak-chhī-chèng-hú kin-pún bô-jīm-ûi siat-tì “bú-jio̍k” chiòng-gāi-chiá ê “hêng-khū” sī m̄-tio̍h-ê!
長期以來,障礙者戶外行動「受虐」於各式怪物 (即路阻) 痛苦萬分,眾多朋友也不時向政府反映;直到 2014/5/6 由立委陳節如舉辦「這不是障礙,甚麼才是障礙?如何去除路阻公聽會」,拔除怪物的呼聲到達高峰。各縣市政府也都發言表示會配合拔除怪物的行動。 (會議記錄:https://digitaiwan.com/?page_id=9819)
當時一兩年間,也確實見到政府部門的積極態度,快速處理投訴案件。內政部還提出不錯的鏟除怪物績效,並適時提出有效的法規《都市公園綠地各主要出入口無障礙設施設置原則》,和官網「都市公園綠地出入口路阻障礙通報列管窗口」上線。
然好景不常,後來的幾年直到今日,新的怪物不斷出現;政府對投訴案件也變得刁蠻,亂舉法規對著我們打槍!能順利拔除怪物的案件都是公文往返數次,還折騰投訴人出席會勘,才得以心不甘情不願的解決。但新怪物的增生速度比拔除的快,感覺「拔掉一根,卻生出三根。」讓人氣餒手軟。
因此我整理幾年來的心情感受,即文《痛恨怪物! https://digitaiwan.com/?page_id=4766》;幾個象徵性投訴案件,陳列於《無障礙專題 https://digitaiwan.com/?page_id=8319》。
監察院報告與糾正
我們真很想知道到底政府是怎樣,好友劉俊麟兄等幾位朋友們找上監察院,最關心我們的幼玲姊接了陳情案。 2019 年初個人接到監察院調查處調查員的邀約, 2/27 出席監察院的「身心障礙者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諮詢會議」; 8/8 「王幼玲委員、趙永清委員提 108 內正 0027 」糾正案文及「 108 內調 0069 」調查報告出來了。
我們當然想知道,政府會提出哪些策略或解決方案,以永久有效的規範相關單位不再犯錯。
2020/6/8 開始的幾次會議「研商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理環境事宜會議」是營建署針對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召開的,我們好期待政府能提出有效解決怪物問題。可是討論到怪物一節時讓人非常失望,會議只用官方說法回應而已,結論就是「會加強監督」。
- 營建署就像郵差,完全沒有約束力,投訴案件到手只是轉信而已,投訴者仍然被踢回地方政府。
- 個人認為,這些怪物很多都是政府單位設置的,可是誰來監督?若沒明文懲處或罰則,根本無法作為。
- 公務員總是無法累積「經驗值」,一旦承辦員變動,就完全回到原點!
可是會中營建署還是告訴我們,會加強宣導。
提供現成案件
無奈之下,我天真以為這次至少「面對面」請託,營建署會特別有效處理。我請幕僚轉達兩個案件和照片:
就在幾天前,我收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的回函。我氣到腸子要拉斷!
新北市政府根本不認為設置「羞辱」障礙者的「刑具」是錯的!不予快速拔除還理直氣壯的打槍回來。忍心讓想通行的障礙者鑽來鑽去,表演給眾人觀賞;擺明用檔機車名義,歧視障礙者的通行。
我要問,這是合法的交通設施嗎?有財產列冊嗎,編號多少?我們可以敲掉再向交通局要工資嗎?
行車是交通,行人也是交通;交通局的任務是阻礙交通嗎?怪物根本就是路霸,市民有權要求警察取締,可是實務上根本不處理政府自己加設的路霸!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