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內政部透過學者專家提出這本《20091200 都市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第一版》。但幾年下來,我們的交通環境真的實現「人本」了嗎?
以台北市為例,當人們要穿越路口時,常會想到當局宣導要我們「快快走」。問題來了:
- 根本快不了,過個馬路隨時得注意不斷冒出的轉彎車 (不知誰要讓誰) ,甚至我們還常被擋住。
- 不快也不行,三四十秒的小綠綠不斷閃爍,讓人害怕走不到對岸就紅燈了。過個馬路緊張兮兮,我們肉身要跟鐵身的車車拼命搶時間。
總之,台北行人過馬路的秒數已經被壓縮得太不人道,行人路權根本不受保障。
紅綠燈秒差問題
幾乎所有路口都呈現這種狀況 (本例紅綠燈秒差只是相對代表) :
- 行人穿越「寬路」時常常要等很久,但綠燈卻很短;一群人全數進入馬路就要花掉好幾秒,走在後面的人還沒到對岸常見已現紅燈。碰到超寬馬路 (如敦化北路) 一口氣過不了的人,就必須站在安全島上再「長等」到下一次綠燈,還得對抗酷日雨淋。
- 一般行人就已經覺得很趕了,那些膝關節退化的年長者、肢障及視障朋友們等,尤其害怕過馬路;或根本無法過馬路。難怪老人化社會卻少見老人過大馬路。
- 我們不解,那些舒服有冷氣的汽車駕駛人我們怎提供那麼好的待遇?不論路有多寬,都可輕鬆駛過。行人,卻是那麼卑微!
以人為本 天經地義
別忘了,所有開車的人一旦下車了,身分馬上變行人;自己也要行走在路上也需要過馬路。
所以個人認為,馬路原本就是行人的,汽車只是借過!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