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全面無障礙,可能造成浪費嗎?

欣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初審過關,其中規範所有運輸業者都有「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的義務,並訂下罰則。我們要說「這樣修法就對了」,但也要說「這一天我們真的等了好久好辛苦」。

11/5 中時新聞報導時提到「台灣無障礙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鄭淑勻表示,身障者若可以到達每個地方,代表國家是文明的,肯定修法方向,但也須考量營運成本效益,若運量極低又強制設置無障礙設施,可能也是浪費資源。」

我不知道這訪問的背景如何,也不知真實性如何,不知是否記者自己掰的?既然見報,我還是必須提出個人見解,深恐社會大眾誤會立委「做過頭」。

一、成本考量

長期以來,我們推動環境無障礙時的最大阻力就是反對者常塞給我們一詞「成本考量」。但我要問,成本是如何計算的?

  • 就以公車來說,買了功能不齊全的巴士「省東省西」,本來就花費較少。如果還要更省,也可以不裝冷氣系統呀!成本可以這樣算嗎?
  • 所以,只看商品成本,不計效益增生,就不是正確的營運成本評估。
  • 老人家們,如果被迫搭「功能不全」巴士,勢必造成膝關節傷害提早發生,或筋骨快速惡化。對健保系統來說,是否負擔更重了,是否社會成本增加了?

這僅舉其中一例;又,「功能不全」巴士限縮服務對象更是對社會的大傷害。所以,「功能不全」巴士根本不能用於大眾運輸。

二、運量極低

何謂運量低?到底說的是「旅客少」還是「障礙者少」?

  • 如果是旅客少,公車業者本來就可以調整班距措施,根本不是問題。路線既然會開闢出來,就表示有需求;否則廢掉算了!
  • 如果是障礙者少,是否該探討其真正原因才是正道吧。如,目前很多縣市的公車並非規劃「全線」無障礙;而是每個路線搭配幾輛無障礙公車。請問,障礙者搭公車要碰運氣,班距又比一般人更長,誰敢搭?誰能等?

我們都知道,越是偏鄉其老年人比例也較高,不是更應該準備「功能齊全」的巴士嗎?

三、浪費資源

環境本來就不該有障礙,公車障礙來自於「功能不全」巴士。試問,提供「功能齊全」的巴士算是浪費資源嗎?

年長者繳了一輩子稅金,如果我們提供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交通工具,這樣對嗎?又,我們的大眾運輸拒絕某些族群 (也是納稅人) 搭乘,這樣對嗎?障礙者的人權可以用「浪費資源」為由給剝奪掉嗎?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5/11/14

支道幹道很不人道!

為實現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內政部透過學者專家提出這本《20091200 都市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第一版》。但幾年下來,我們的交通環境真的實現「人本」了嗎?

以台北市為例,當人們要穿越路口時,常會想到當局宣導要我們「快快走」。問題來了:

  • 根本快不了,過個馬路隨時得注意不斷冒出的轉彎車 (不知誰要讓誰) ,甚至我們還常被擋住。
  • 不快也不行,三四十秒的小綠綠不斷閃爍,讓人害怕走不到對岸就紅燈了。過個馬路緊張兮兮,我們肉身要跟鐵身的車車拼命搶時間。

總之,台北行人過馬路的秒數已經被壓縮得太不人道,行人路權根本不受保障。

紅綠燈秒差問題

幾乎所有路口都呈現這種狀況 (本例紅綠燈秒差只是相對代表) :

不人道的紅綠燈秒差

  • 行人穿越「寬路」時常常要等很久,但綠燈卻很短;一群人全數進入馬路就要花掉好幾秒,走在後面的人還沒到對岸常見已現紅燈。碰到超寬馬路 (如敦化北路) 一口氣過不了的人,就必須站在安全島上再「長等」到下一次綠燈,還得對抗酷日雨淋。
  • 一般行人就已經覺得很趕了,那些膝關節退化的年長者、肢障及視障朋友們等,尤其害怕過馬路;或根本無法過馬路。難怪老人化社會卻少見老人過大馬路。
  • 我們不解,那些舒服有冷氣的汽車駕駛人我們怎提供那麼好的待遇?不論路有多寬,都可輕鬆駛過。行人,卻是那麼卑微!

以人為本 天經地義

別忘了,所有開車的人一旦下車了,身分馬上變行人;自己也要行走在路上也需要過馬路。

所以個人認為,馬路原本就是行人的,汽車只是借過!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