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聯合國兩盟約 — 從世界人權宣言談起》/蔡百銓

蔡百銓 (作者為人權講師)

本書自序

時間開始了! 2016 年蔡英文當選總統,民主進步黨全面執政。台灣四百年來歷經外來政權輪番殖民掠奪統治,如今終於首度取得重生契機。隨著轉型正義次第展開,人權立國理念必將更為落實。而早在 2009 年台灣就已經加入聯合國《兩盟約》,正式與世界人權主流 (包含民族自決權) 接軌。

本書原是寫給學生閱讀的講義。爰 228 國家紀念館與臺北市立大學史地系合作,開授通識科目《 228 事件與人權研究》。我榮獲邀請,擔任人權方面課程。授課內容以「台灣與聯合國《兩盟約》」為主,旨在指引學生更加了解人權,營造台灣為人權國家,期使 228 與白色恐怖永遠不再發生。而鑒於聯合國《兩盟約》源自《世界人權宣言》,本書同時探討這三份文獻與其相互關係。

兩大單元與三篇附錄

本書分為兩大單元與三篇附錄,也向蔡政府提出三個建議。兩大單元包括《台灣與聯合國兩盟約:從世界人權宣言談起》與《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走訪》。三篇附錄包括「戰後台灣主權歸屬」、「 318 台灣青年節請上路, 228 請不要再為我哭泣」、「追思鄭南榕,談台灣言論自由日相關工作」。

在另一方面,研究學問而心中沒有台灣,所有學問都是虛假的死學問。基於學術本土化原則,我在介紹聯合國《兩盟約》的同時,也把台灣相關議題穿插在全書中。例如第一講談到鄭南榕與言論自由、轉型正義、慰安婦、太陽花學運、 318 台灣青年節等議題。第七講談到日本時代台灣人為公民權奮鬥、反貪腐公約、廢除死刑、自然善終權等議題。第九講專題談論台灣與民族自決權。而《景美人權園區走訪》與書末三篇附錄,談的都是台灣議題。

不讓專制獨裁重現於台灣 …

我上這堂課,每學年只有四小時課程。我只要把拙著《邁向人權國家》相關章節唸給學生聽,就已經綽綽有餘。但是我不斷潤飾修改與擴充授課講義,準備來日出版成書。前述拙著《邁向人權國家》於 2007 年出版,乃是國內第一本全面介紹人權歷史與聯合國 9 個核心人權條約及監督機制、台灣相對應法律與措施的小書。

本書是我個人第二本人權著作。我自修研究人權,乃因感受家族苦難與個人切膚之痛,矢志不讓專制獨裁重現於台灣。台灣學術界強調撰寫論文而歧視著作,我卻喜歡寫書,寫書才能建立完整的理論架構與體系。

最後,越落後的國家,越強調博士學位。我沒有時間攻讀博士學位,因而特別感謝「 228 國家紀念館」不嫌棄,讓我開課而取得教學相長機會。也感謝這三年來,學生選修這門課,激發我繼續研究的熱忱。

蔡百銓 謹誌 (2016/6/6)

本書摘要

本書分為兩大單元,末尾添加三篇附錄。

  • 第一單元《台灣與聯合國兩盟約:從世界人權宣言談起》。

研究聯合國《兩盟約》,必須追溯其源頭《世界人權宣言》。《兩盟約》就是把這個源頭拆成兩半,外加民族自決權。三者合稱為「國際人權清單」。

2009 年台灣加入聯合國《兩盟約》並且實施《兩公約施行法》,正式與國際人權主流接軌,也更確認民族自決權乃是台灣人民享有的人權。

  • 第二單元《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走訪》

這個單元是為了帶領學生參訪景美園區而撰寫的。戒嚴期間,台灣許多重大政治案件都在設於這個地點裡的軍事法庭審判,包括美麗島大審在內。為了讓讀者更了解美麗島大審,本單元特別介紹美麗島事件。

  • 附錄一「戰後台灣主權歸屬」

說明 228 事件與戒嚴及白色恐怖的時代背景。指出戰後蔣介石是奉麥帥《一般命令第一號》而派遣陳儀前來台灣接受日本投降與軍事占領的,拆穿中華民國根據《開羅宣言》光復台灣的邪說謬論。而基於主權在民原則,台灣主權當然操在台灣人民手中。

  • 附錄二「 318 台灣青年節請上路, 228 請不要再為我哭泣」

2014 年太陽花學運爆發,影響極為深遠。本文建議定 318 為台灣青年節。 228 代表台灣死亡, 318 象徵台灣復活!台灣做好轉型正義,走出 228 與白色恐怖悲情。同時應該像太陽花學生那樣,勇敢開創自己的新生命。

  • 附錄三「追思鄭南榕,談台灣言論自由日相關工作」

蔡英文總統承諾把四月七日鄭南榕殉難日定為「言論自由日」。本文建議改稱為「台灣言論自由日」,同時嘗試定義「南榮精神」,並且提出相關配套措施。

本書目錄

第一部分:台灣與聯合國盟約:從世界人權宣言談起

  • 導論 人權釋義與其他
  • 第一講 《世界人權宣言》:《兩盟約》源頭
  • 第二講 《世界人權宣言》內容分析

文獻《世界人權宣言》全文

  • 第三講 《兩盟約》之制定與其共同序言
  • 第四講 《兩盟約》第一部分民族自決權
  • 第五講  台灣與民族自決權
  • 第六講 《兩盟約》第二部分一般規定
  • 第七講 《兩盟約》第三部分具體規定1:公民與政治權利

文獻《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三部分

  • 第八講 《兩盟約》第三部分具體規定2:經濟與社會、文化權利

文獻《經濟與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第三部分

  • 第九講 《兩盟約》第四部分監督機構:人權事務委員會、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
  • 第十講 《兩盟約》第五與第六部分最後規定
  • 第十一講 《兩公約施行法》:台灣與國際人權主流接軌
  • 結語 邁向人權國家

第二部分: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走訪

  1. 人權與監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故事
  2. 戒嚴與軍事審判
  3. 酷刑與人權:歐陽劍華以畫筆見證歷史
  4. 美麗島事件與美麗島大審
  5. 「耕甘薯園的人」:導覽義工郭振純

附錄

  • 附錄一 「戰後台灣主權歸屬」
  • 附錄二 「 318 台灣青年節請上路, 228 請不要再為我哭泣」
  • 附錄三 「追思鄭南榕,談『台灣言論自由日』相關工作」

20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