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âi-ôan” sī sahⁿ-mih?
Tâi-ôan tàu-té sī sahⁿ-mih? Thán-pe̍k kóng, chit-ê būn-tê tùi chin-chōe lâng lâi kóng, chin-chiàⁿ mā-sī bô-hoat-tō͘ kóng ē chheng-chhó.
台灣到底是什麼?坦白說,這問題對很多人來說,真的很難講清楚。
Tâi-ôan sī chi̍t-ê kok-ka mā?
台灣是個國家嗎?
M̄-sī.
不是。
Sui-bóng Tâi-ôan ê chú-kôan sī to̍k-li̍p-ê, m̄-koh Tâi-ôan chêng-kàu-taⁿ iā-m̄-sī chi̍t-ê kok-ka. Tò-thâu-mn̄g, Tâi-ôan-kok ê to̍k-li̍p kì-liām-ji̍t sī tó-chi̍t-kang? Khai-kok kì-liām-ji̍t neh? Tâi-ôan ê kun-pún-tāi-hoat “hiàn-hoat” chè-tēng–iā-bē? Chú-kôan-to̍k-li̍p kap to̍k-li̍p-kok-ka, Kî-si̍t sī nn̄g-hāng tāi-chì.
雖然台灣的主權是獨立的,但台灣目前還不是個國家。反問,台灣國的獨立紀念日是哪一天?開國紀念日呢?台灣的根本大法《憲法》制定了嗎?主權獨立與獨立國家,是兩碼事。
Chêng Bí-kok kok-bū-kheng Powell kong-khai kóng-kòe, “Tâi-ôan m̄-sī to̍k-li̍p-ê”, “Tâi-ôan bô-hiáng-iú kok-ka-chú-kôan” (2004/10/25). Tī kok-chè-siōng lâi kóng, liân chit-phìⁿ thó͘-tē-siōng ê tī-lí-tong-kio̍k (chū-chheng ROC) mā-m̄-sī chi̍t-ê kok-ka; Ham Tâi-ôan óng-lâi, bo̍k-phiau sī chit-phìⁿ thó͘-tē-siōng ê chū-bîn, iā-chiū-sī Tâi-ôan-jîn-bîn.
前美國國務卿包威爾曾公開說,「台灣不是獨立的」、「台灣不享有國家主權」 (2004/10/25) 。就國際上來說,連這片土地上的治理當局 (自稱 ROC) 也不是個國家;與台灣來往,指的是這片土地上的住民,即台灣人民。
Chhòa-eng-bûn kóng, [Tiong-hôa-bîn-kok] sī Tâi-ôan (2011/10/9)
蔡英文說,[中華民國]是台灣 (2011/10/9)
Tōa-chhò!
大錯!
[Tiong-hôa-bîn-kok] chham Tâi-ôan chóaⁿ-ē kâng-khóan? Chia ti̍t-chiap khui-phòa “Tâi-ôan sī sahⁿ-mih?”
[中華民國]和台灣哪會一樣?這裡直接說明「台灣是什麼?」
Lán lâi–khòaⁿ Bí-kok “Tâi-ôan-koan-hē-hoat” tē-15-tiâu, tùi Tâi-ôan só͘-chò-ê tēng-gī. (Chu-liāu lâi-gôan AIT)
讓我們來看看美國《台灣關係法》第 15 條,對台灣所作的定義。 (資料來源 AIT)
- “Bí-kok hoat-lu̍t” it-sû, pau-koat Bí-kok jīm-hô hoat-kui, kui-chek, chiong-thêng, hoat-lēng, bēng-lēng, Bí-kok kap kî chèng-tī hun-chi-ki-kò͘ ê su-hoat thêng-sū-hoat;
「美國法律」一詞,包括美國任何法規、規則、章程、法令、命令、美國及其政治分支機構的司法程序法;
- “Tâi-ôan” it-sû, chiong khòaⁿ–chêng-hóng su-iàu, pau-koat Tâi-ôan kap Phêⁿ-ô͘-lia̍t-tó, chiah-ê tó-siōng ê jîn-bîn, kong-si kap kun-kì sek-iōng-tī chiah-ê tó-sū ê hoat-lu̍t só͘ siat-li̍p he̍k-chiá cho͘-sêng ê kî-thaⁿ thôan-thé kap ki-kò͘, 1979/1/1 í-chêng Bí-kok sêng-jīn-ûi Tiong-hôa-bîn-kok ê Tâi-ôan-tī-lí-tong-kio̍k, í-ki̍p jīm-hô chiap-thè ê tī-lí-tong-kio̍k (pau-koat chèng-tī hun-chi-ki-kò͘, ki-kò͘ téng).
「台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台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 1979 年 1 月 1 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 (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
Hoat-àn só͘ kóng ê Tâi-ôan, hōan-ûi kan-ta-ū Tâi-ôan-pún-tó kap Phêⁿ-ô͘-lia̍t-tó nā-niā; Kî-thaⁿ [ROC] só͘ khòng-chè ê Kim-mn̂g, Má-chó͘, O͘-khu, Lâm-soa, Thài-pêng téng tó-sū, lóng-chóng m̄-sī.
法案所指的台灣,其實範圍只有台灣本島和澎湖群島而已;其他[中華民國]所控制的金門、馬祖、烏坵、南沙、太平等島嶼,都不是。
Chòe-kīn Bí-kok kok-hōe thong-kòe ê “Tâi-ôan-lí-hêng-hoat”, mā-sī kun-kì “Tâi-ôan-koan-hē-hoat” ûi ki-chhó͘ só͘ chè-tēng-ê.
最近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旅行法》,也是根據《台灣關係法》為基礎所制定的。
M̄-nā Bí-kok, tī kok-chè-siōng kî-thaⁿ kok-ka mā-lóng kiò–lán “Tâi-ôan”.
不只美國,在國際上其他國家也都稱我們為「台灣」。
[ROC] chèng-miâ “Tâi-ôan”, kám-tio̍h?
[中華民國]正名「台灣」,對嗎?
M̄-tio̍h.
不對。
Tâi-ôan bo̍k-chêng sui-bóng m̄-sī kok-ka, m̄-koh Tâi-ôan tit-tio̍h kok-chè tōa-kok siong-tong thêng-tō͘ ê pó-hō͘ kah chhin-siān. Tàn, chit-tah ê tī-lí-tong-kio̍k pún-sin sī chi̍t-ê ké-pâu ê kok-ka cho͘-chit, koh-ū chi̍t-pún kah Tâi-ôan bak-bōe-tio̍h-piⁿ ê [ROC hiàn-hoat]. Siat-sú ti̍t-chiap chèng-miâ “Tâi-ôan”, nā-án-ní kok-chè-kan hiān-iú kah Tâi-ôan siong-koan ê hoat-lu̍t chiong bô-hoat-tō͘ sek-iōng.
台灣目前雖然不是國家,但台灣獲得國際大國相當程度的保護與親善。但這裡的治理當局本身是個虛假的國家組織,還有與台灣完全沾不上邊的[中華民國憲法]。如果直接正名「台灣」,那麼國際間現有與台灣相關的法律將無法適用。
Ko͘-chi̍t-ê pān-hoat tio̍h-sī, chiong-chí [ROC] ê tī-lí, hō͘ Tâi-ôan-chū-bîn ka-kī kiàn-li̍p Tâi-ôan-kok, ka-kī chè-tēng Tâi-ôan-hiàn-hoat chiah-sī chiàⁿ-tô͘, mā-chiah-bōe ûi-lân chia–ê iú-hó kok-ka.
唯一的辦法就是,終止[中華民國]的治理,由台灣住民自己建立台灣國、自己制定台灣憲法才是正道,也才不會為難友好國家們。
Sêng-jīn [ROC] ê pang-kau-kok chiâu-tn̄g, bé-an-chóaⁿ?
承認[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全斷,怎辦?
Chiâu-tn̄g iū-koh an-chóaⁿ? Hit-kóa [ROC] ê pang-kau-kok, tn̂g-kú í-lâi tùi Tâi-ôan ū-siáⁿ–á hó-chhù he̍k-chiá pó-chiòng? Tian-tò-sī chi̍t-ê tn̂g-kî ēng “Tâi-ôan-koan-hē-hoat” kian-kiông pó-hō͘ Tâi-ôan ê Bí-kok, chiū hiān-iú koan-hē ê ki-chhó͘-siōng phah-piàⁿ cheng-chhú kiàn-li̍p chèng-siông ê gōa-kau koan-hē, iā-khah si̍t-chāi.
全斷又怎樣?那些[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長期以來對台灣有什麼好處或保障?反倒是一個長期用《台灣關係法》堅強保護台灣的美國,就現有關係基礎上努力爭取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還比較實在。
Ti̍t-kàu ū-chi̍t-kang, tng Tâi-Bí soan-pò͘ kiàn-kau-ah, tek-khak khòaⁿ-ē-tio̍h kî-thaⁿ tōa-kok ē sio-sòa chhōe–lán. In-ūi sî-kàu tāi-ke ē jīm-ûi kap Tâi-ôan kiàn-kau sī hû-ha̍p kok-kok ka-kī ê lī-ek.
有朝一日,當台美宣布建交了,可以預見其他大國也將接踵而至。因為到時候大家會認為與台灣建交是符合各國自己的利益。
Kīn-lâi siâng-sî chhut-hiān ê nn̄g-kiāⁿ tiōng-iàu siau-sit
最近同時出現的兩件重要消息
- “Kàu-chong: Kap Tiong-kok put-tùi-ōe chek chù-tiāⁿ sit-pāi”/VOA News
《教宗:與中國不對話則注定失敗》/美國之音
Thian-chú-kàu kàu-chong Francesco kīn-ji̍t piáu-sī, hoat-tián hâm Tiong-kok ê koan-hē ū saⁿ-hāng tô͘-kèng: Koaⁿ-hong tāi-piáu-thôan hō͘-siong hóng-būn, kiàn-li̍p lâng-i-lâng ê koan-hē, í-ki̍p khai-tián bûn-hòa kau-liû. I kóng, Hôan-Tiong koaⁿ-hong koan-hē “chhú-î liông-hó chōng-thài”, tùi Tiong-Hôan tâm-phòaⁿ chiau-tiám ê chú-kàu jīm-bēng būn-tê ta̍t-sêng kiōng-sek piáu-sī “lo̍k-koan”.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近日表示,發展與中國的關係有三個途徑:官方代表團互訪、建立人與人關係、以及開展文化交流。他說,梵中官方關係「處於良好狀態」,對中梵談判焦點的主教任命問題達成共識表示「樂觀」。
- “Bí-kok chiòng-gī-ôan thê-àn, ho͘-io̍k Bí-Tâi khoe-ho̍k pang-kau, iāⁿ-khì it-Tiong-chèng-chhek”/Chū-iû-sî-pò
《美眾議員提案,籲美與台灣恢復邦交 揚棄一中政策》/自由時報
Bí-kok chiòng-gī-ôan Dana Rohrabacher kin-á-jit tī Chiòng-gī-īⁿ thê-chhut chi̍t-hāng koat-gī-àn, ho͘-io̍k Bí-kok-chèng-hú kap Tâi-ôan khoe-ho̍k gōa-kau koan-hē pēng-chhiáⁿ iāⁿ-khì it-Tiong-chèng-chhek. Thê-àn-tiong piáu-sī, Bí-kok-chèng-hú bo̍k-chêng tī gōa-kau koan-hē-siōng, m̄-sêng-jīn 5-ê kok-ka: Sū-lī-a, I-lang, Tiâu-sián, Put-tan kap Tâi-ôan. Kî-tiong chí-ū Tâi-ôan sī hoat-tián sêng-se̍k ôan-pī ê bîn-chú kok-ka.
美國眾議員羅拉巴克 (Dana Rohrabacher) 今天在眾議院提出一項決議案,呼籲美國政府與台灣恢復外交關係並揚棄一中政策。議案中表示,美國政府目前在外交關係上,不承認 5 個國家:敘利亞、 伊朗、朝鮮、不丹及台灣。其中只有台灣是發展成熟完備的民主國家。
Siâng-sî chhut-hiān che nn̄g-kiāⁿ sin-bûn chin-chhù-bī, sī-m̄-sī hō͘-lâng siong-sìn Tâi-Bí ū-khó-lêng kiàn-kau? Chhòa-eng-bûn thôan-tūi, iáu-koh ē-sái-kóng “î-chhî hiān-chōng” mā?
同時出現這兩件新聞很有趣,是否讓人相信台美有可能建交?蔡英文團隊,還能再說「維持現狀」嗎?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