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台灣 電子報 20100615-1 |
__ 網友來函 __
事先還怕我們知道,不敢讓我們知道,卻忽然公佈判決書,讓我們措手不及,還來不及申冤就已經判處死刑確定,讓我們死得不明不白。
台灣對中國的早收清單不管是 500 項或是 1,000 項,都是踩在我們弱勢產業的身上所獲得的 不當得利!!
我們弱勢產業已經經營得非常辛苦了,為什麼還要被判處死刑?我們弱勢產業到底犯了什麼滔天大罪,要被拿去當早收清單產業的墊背?我們都已經「要死欠斷氣」了,馬政府為什麼還這麼狠心把我們推上斷頭台?事先還怕我們知道,不敢讓我們知道,卻忽然公佈判決書,讓我們措手不及,還來不及申冤就已經判處死刑確定,讓我們死得不明不白。馬英九還我們弱勢產業公道來,否則我們弱勢產業死不瞑目!
早收清單產業們也請你們高抬貴手放過我們這些弱勢產業吧!我們經營得已經有夠辛苦了,你們怎麼還忍心踩在我們的身上去賺你們的黑心錢?請發出你們的良心放我們一馬罷!至少讓我們還有一點生存的空間,不要讓我們血流成河!不要讓我們死屍遍野好嗎?求求你們!
ECFA 絕對是一個不公不義的交易!兩國的貿易往來,兩國的貿易商可以各憑本事去做它的生意,賺它自己的錢,但絕對不應該是犧牲掉別人的生存權而去換取自己的利益,這是違背天理、天打雷劈、傷天害理的骯髒交易。我們唾棄馬政府和中國簽什麼 ECFA !
(2010/6/14)
副欄/Lim Bun-hoa (林文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