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 冷血官員 __
nt210K 自動失效!/Lim Bun-hoa
(林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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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 3.326 億未兌換,佔總發行量
832.626 億還不到 0.4%
,扣除掉故意不兌換的,忘了兌換的勢必更少。請問,官員沒經過“公投”怎可片面認定社會輿論反對另推補救措施?
9/3 一則新聞《
21 萬逾期消費券「不予兌付」 成一堆廢紙》,雖然這事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卻當晚久久無法入眠,真的很不甘!這件事就這樣過去嗎?不再被關心嗎?社會大眾就這樣認為該 70 歲老婦只能忍吞此口氣?
從幾個角度來看,此事件都不該歸罪成“個人疏忽”,最後被壓縮成「考量法制面、預算面、公平正義和社會輿論,才會做出『無法兌換』的決定。」
此官方說法,是經過財政部官員開口要王姓婦人寫信陳情後做出的結論,硬是把此事透過行政手段給“順利結案”。受害王婦平白被耍,馬當局真是冷血,令人畏寒!
公平正義?
很多人也建議過,不如直接發現金;是馬團隊堅持發出自動失效的消費券。請問全台每個收到消費券的國民,每個人都具有管理消費券的能力嗎?這次受害王婦已高達
70 歲,能夠會收消費券做生意就很不簡單了,且也是基於信任馬當局才收取消費券換有價的商品給客戶。
對馬團隊來說,這是施政一片低迷下唯一自豪的政績;對我們來說,卻是出生到現在第一次收到消費券,從未有過的經驗。短短幾天倉促推出的消費券,卻定下嚴苛的使用辦法,馬團隊可知道:我們對消費券是陌生的?
- 2,300
萬國民拿到消費券,有多少人直覺認為它就像是當局發給的“禮券”,馬團隊知道嗎?又,有多少人被當局長久宣傳,深知收到朋友贈送的百貨公司禮券是不限定使用期限的,也就是不會自動失效。
- 對我們來說,消費券是有面額的“類鈔券”,還沒消費時,當然一定小心收藏妥當;何況是做生意的朋友,收取的是大量的消費券,會擔心被偷被搶或污損,所謂“財不露白”。
- 消費券是拿新台幣 (不會失效)
換印的,卻會自動失效;未兌換的失效消費券,有些已經經過消費市場流通過,也就商家已經售出商品,卻換得的是會自動失效成一堆廢紙的類鈔券,公平嗎?
- 21 萬消費券因過期未兌換,瞬間失去價值;訂定 2009/9/30 為最後兌換日期的是發行者,受害王婦以為那是最後流通日期。70
歲老婦腦袋裡深刻印象也是普遍生意人的認知:「舊版鈔券有最後流通日期,但隨時可至官銀兌換。」請問當局,什麼叫做陳情?這樣的理由都不能被接受,算什麼陳情?訂出違反社會習慣的嚴苛規則,發行者沒責任嗎?沒救濟辦法嗎?欺人太甚!
- 所謂陳情,就是說出事實,希望得到諒解;但馬當局單方面拿法條棒打王婦。請問,有誰會拿這麼大一筆血汗錢,故意存放過期,去找官員麻煩?平時,人民不論什麼理由過期未繳稅,頂多罰些滯納金,這也是一般人的普遍認知;為何消費券不能這樣做?
- 最後有 3.326 億未兌換,佔總發行量 832.626 億還不到 0.4%
,扣除掉故意不兌換的,忘了兌換的勢必更少。請問,官員沒經過“公投”怎可片面認定社會輿論反對另推補救措施?請問,如果所有忘了兌換的國民這次都大赦
(感謝生意人配合收消費券) ,對其他已經兌換的人來說,損失了什麼?有什麼不公平?人民會像馬團隊般無情嗎?
- 這次忘了拿消費券去兌換成現金的生意人,都是「馬團隊粗糙政策」的受害者。
馬團隊發行消費券的做法,根本就是擾亂金融秩序。
好希望能有更多國人,出面為消費券受害者伸冤,這件事不是小事,不要這樣就給放過;要求當局制定完善法規,也是為自己的未來保平安。
(20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