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台灣 電子報 20100606-1 |
__ 國際訊息 __
歐洲建築業協會會長批評說:沒有私人企業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競爭。
以中國海外工程有限公司為首的聯合體,贏得了在波蘭建設連接華沙和洛茲全長 50 公里的高速公路競標案。這是中國企業首次在歐盟範圍內承建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歐洲許多機構對此提出嚴厲批評。歐洲建築業協會會長批評說:沒有私人企業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競爭。
參與競標,是否合法?
此案目前已經進入執行階段,歐洲批評的聲音一方面集中在中國海外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海工) 做為中國鐵道部的全資子公司,其背景是中國政府。批評者認為,中海工憑藉中國政府的補貼,以低於市場價百分之四十的價格得標,是不公平競爭的結果。
在中海工承建波蘭高速公路的問題上,相關機構是否根據歐盟現行法律行事是問題的焦點。對此案提出批評意見的德國建築業總會 (Zentralverband Deutsches Baugewerbe) 指出,按照歐盟招標法原則性規定,非歐盟國家的企業不能參與歐盟內的項目競標,未加入國際政府採購協議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 國家的企業不能參加工程競標,另外,沒有和歐盟簽署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不能參加競標,照此,中海工不符合參與競標的要求。而這個案子的招標方,波蘭公路建設管理局 (GDDKIA) 的負責人豪道伊 (Marcin Hadaj) 對此卻持不同態度,他說:「我們的做法沒有違反波蘭以及歐盟的法律。在波蘭,我們的基建市場是開放的,我們在建造國家公路的時候有權與波蘭以及歐盟以外的公司合作。波蘭公共招標項目的主要評判標準是價格,因為我們是用公眾的錢來造公路,而中海工給我們提供了最低的價格,所以我們決定與其合作。」
歐洲建築行業聯合抗議
另據歐洲建築業協會 (FIEC) 內部資料記載,中海工的價格優勢主要是因為,從中國派到歐洲的專家,技術人員以及工人拿的都是中國標準的工資,而且,身為政府直屬企業,它不需要申請昂貴的歐盟貸款。另外中海工會將國內一部分“剩餘”的建築材料及工具運至波蘭使用。這份資料還指出,歐盟委員會管理總局表示,到目前為止還看不出中海工有非法接受政府補貼的證據。
就此,德國建築業總會 (ZDB) 已分別致函德國交通、經濟及外交部長。信中指出,此次中海工的競標價格不僅比波蘭政府的招標基準價格低了 40% ,而且,在總體上,比其他參與競標的歐洲企業的價格低了將近三分之一。另外,這個工程的費用來自於歐盟投資銀行以及歐盟基建基金,資金來源於納稅人,也包括德國納稅人的錢。該協會會長羅布爾 (Karl Robl) 在這封請願信中表示:我們認為,中國國有企業不能參與用歐洲公共資金支付的競標項目。它們仰仗其低廉的傾銷價格破壞公平競爭,使得歐洲境內一些需要符合勞工福利以及環保方面要求的企業無法與其競爭。
中海工歐洲競標並非一帆風順
這次已經不是中海工第一次在歐洲範圍內的基礎建設項目中參與競標。它協同其在波蘭的伙伴公司已經在當地多次參與了包括地鐵、體育場等設施建設的競標活動。這次競標成功是第一次。據夥伴公司負責人弗朗基耶爾 (Jerzy Frankiel) 透露,之前沒有中標的原因是它們的競標價格太高,而且,這次大多數批評者所說的「市場價」是兩年前波蘭公路建設管理局製定的。在經濟危機的影響下,水泥以及鋼鐵價格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弗朗基耶爾解釋說:「中海工的價格不是比市場價低,而是比招標方提出的價格低。當時這個指導價格在現在看來是天價。在我看來,我們要的是市場價,不是說只有我們的價格比指導價格低了 40% ,而是每個參加競標的公司的報價都在指導價格以下。」
無論如何,中海工在歐洲繼續承建項目的決心並沒有因為種種批評而減弱。據其波蘭合作方介紹,它們已經於 2010 年 4 月參與了另一段高速公路的競標,參與競標的一共有 14 家企業,中海工的競標價格排在第五位。
(2010/6/1)
副欄/Lim Bun-hoa (林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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