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台灣 電子報 20090630-1 |
__ 國際訊息 __
所謂“撤軍”不過是軍隊的“轉移”,因為軍隊雖然撤離了城市,但他們卻繼續駐紮在伊拉克。他們將進駐耗資巨大而專門修建的市外軍營。必要情況下,他們可以重新恢復在市內的巡邏,當然,必須有伊拉克政府的“請求”在先。
2009 年 6 月 30 日是伊拉克一個重要階段的開始︰按計畫,美國駐軍將從城市撤退,從此將國內安全與穩定的大部分責任歸還伊拉克政府。這一行動是向 2011 年最後撤軍邁出的第一步。
去年,美國和伊拉克方面就駐軍問題經過數月的談判,終於達成了一項協定。該項協定不僅就美國在伊拉克的駐軍進行了具體規劃,同時還規定美軍分批分期地撤軍。還在競選總統的時候,歐巴瑪就宣佈,他希望在 16 個月之內完成撤軍的工作。他的這項宣佈,自然減輕了當時談判的壓力。
當時說的 16 個月變成了後來的 18 個月,不過,既定的時間表還是可以得到遵守。按照這項時間表,美國軍隊應該在 6 月 30 日之前從伊拉克城市撤出。
歐巴瑪表示︰「暴力事件與 2006 年以及 2007 年發生的傷亡人數相比,有了明顯下降。」
然而,就在期限的最後數天,暴力事件減少的說法不攻自破,伊拉克經歷了導致多人傷亡的暴力浪潮。不僅美國方面,伊拉克人也面臨了嚴峻考驗。迄今為止,伊拉克政府一直鎮定地表示,他們完全有能力保障今後城市的安全。即便是新近發生的暴力事件,也不應成為延遲撤出美國軍隊的理由。
平心而論,所謂“撤軍”不過是軍隊的“轉移”,因為軍隊雖然撤離了城市,但他們卻繼續駐紮在伊拉克。他們將進駐耗資巨大而專門修建的市外軍營。必要情況下,他們可以重新恢復在市內的巡邏,當然,必須有伊拉克政府的“請求”在先。
6 月 30 日前,將軍隊撤離城市,是美軍撤離伊拉克三階段計畫的前期步驟。這個三階段計畫將在 2011 年前結束。歐巴瑪表示︰「這一戰略的第一部分就是將我們的軍隊有責任地從伊拉克撤出。」
第一階段首先包括的對象是現在從城市撤出的士兵。到 2010 年前必須完成第一階段。從現在的 13 萬駐軍中,將留守大約 35,000 至 60,000 人。他們將獲得新的任務。美國國防部長蓋茨說︰「他們的角色原則上說是提供幫助以及咨詢。還會組織一些為數不多的反恐行動,也會有一些士兵留在伊拉克軍隊中從事培養訓練工作。」
美國總統歐巴瑪在一次對海軍陸戰隊發表的演說時,談到美國士兵在伊拉克今後扮演的角色︰「在我們撤出作戰部隊後,我們的使命會得到改變︰從戰鬥變成支持伊拉克政府以及幫助他們的安全力量,告訴他們在維護國內治安時,怎樣進行指揮工作。」
伊拉克政府能否倚賴自己的力量保證國內的安全,這在專家看來還值得懷疑。因此,人們預計,重新定義的美國軍隊不會在規定的 18 個月期限內完成撤軍,當然前提是,巴格達政府向華盛頓提出延長駐軍的請求。這是可以“做到”的,因為在美國中東戰略的第三步驟裡,伊拉克佔據重要地位。歐巴瑪說︰「這是美國在整個地區內容豐富的使命。伊拉克的前途與中東的前途密不可分。因此,我們必須同朋友以及伙伴進行合作,制訂一個新的框架,並由它推展包括伊拉克在內的整個地區的安全。」
這個內容廣泛的中東新戰略既包括解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衝突,也包括實現黎巴嫩的緩和,此外,它還含有與被布希政府稱作“邪惡軸心”國家的接近。因此,華盛頓又向大馬士革派去了大使,並向伊朗政府提出對話的建議。不過,鑑於伊朗目前的局勢,歐巴瑪的努力可能落空。而美國總統直接對伊拉克做出的保證,是否能夠取得伊拉克人民的信任,目前還難以預料。
歐巴瑪表示︰「美國不對你們的國家領土以及地產資源提任何要求。我們尊重你們的主權以及你們為國家做出的巨大犧牲。我們希望能夠完成將國土安全保障責任轉交給伊拉克政府的完美過渡。」
(200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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