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台灣 電子報 20090225-1 |
__ 國際訊息 __
國際特赦組織和香港記者協會在澳門立法會表決前分別發表聲明,擔心《維護國家安全法》會妨礙澳門的言論、集會和新聞自由。他們同時擔心,中國當局將因此對香港施壓,要求香港盡快進行國安立法。
一如外間所料,澳門立法會以大比數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各項條文。
澳門立法會星期三 ( 2 月 25 日) 就《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草案大多數條文獲得出席的 27 名議員一致通過。
雖然“叛國”、“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這三條存在著反對聲音,但仍獲得大多數議員的支持。
根據澳門立法程序,待行政長官何厚鏵簽字和發佈後,《維護國家安全法》將自公布翌日起正式生效。
澳門民主派政團“新澳門學社”立法議員吳國昌在辯論期間指出,法案對“預備行為”的涵蓋範圍不夠清晰,擔心使得執法部門容易濫權,促請押後立法,但結果徒勞無功。
親北京的澳門工聯會議員關翠杏則稱應該如期立法,並批評澳門在政權移交後 10 年才立法是太遲。
另一名民主派議員歐錦新在表決前接受路透社採訪時指出,這次立法過程過於倉促,澳門民眾根本沒有機會更好的認識立法內容。
香港恐將受壓
澳門這次是根據《基本法》第 23 條進行國家安全立法。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的規定跟澳門相同,兩地因此把這法案俗稱為“23 條”立法。
國際特赦組織和香港記者協會在澳門立法會表決前分別發表聲明,擔心《維護國家安全法》會妨礙澳門的言論、集會和新聞自由。
他們同時擔心,中國當局將因此對香港施壓,要求香港盡快進行國安立法。
香港在 2003 年曾推動國家安全立法,但由於條文引起各界的憂慮和爭議,繼而引發大規模抗議,港府最後擱置立法。
此前一些分析認為,可能是因為參考了香港立法失敗的經驗,澳門的國安法條文比較簡單和寬鬆。
在澳門特區政府剛推出“23 條”立法之際,香港特區政府表示現階段沒有計劃再次開展立法工作,並稱當務之急是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
(200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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