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台灣 電子報 20081222-1

__ 免於恐懼 __

楊蕙如:12 23 日上午 9 點 台北地方法院 聲討李漢卿

 大家好,我是楊蕙如,收到這封信的朋友,希望你們幫一個忙。

 陳雲林來台灣的期間,許多人在抗議的過程中,遭到警方不合理粗暴的對待,其中最為人所知的,就是當時的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強行關閉上揚唱片行,所引爆的民怨。我個人也是其中的受害者,我和平舉著﹝國旗﹞原地站立,卻被他本人親自帶鎮暴警隊推打踩踏導致送醫。

 然而,我後來才發現,也許因為恐懼,也許因為沒有後援,也許是因為走法庭的曠日費時和疲倦。據我所知的,竟然沒有人對李漢卿提出法律訴訟,他甚至在事後還被升官獎勵,也表現出強硬的態度,嗆聲所有受害者要告就來告。因此,雖然我過去從來沒有在台灣告過任何一個人,但為了所有被害者的權利和台灣人的尊嚴,我決定鼓起勇氣對李漢卿提出告訴。

 12 月 23 號早上 9 點,我自訴李漢卿的法庭將會開庭,他也被迫要出庭應訊。這是第一次出庭,也希望大家能夠協助到場聲援。我們會 8 點 40 分的時候開始集合,在現場唱歌,唱他們所禁播的戀戀北迴線,會和平的舉牌抗議。只希望能夠爭取到,台灣人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和人權。

 陳雲林來台期間所有警方的過當執法,是否被社會大眾公平檢視,也許也需要藉由這些法律程序來釐清。沒有一個打人的警察道歉,沒有一個帶隊的警官道歉,王卓鈞沒有道歉,蔡朝明沒有道歉,當然馬英九和劉兆玄更不可能道歉。我們必須讓他們面對現實,能夠承認錯誤。

 如果你因為要上班上課不能到場,但是你不同意警方粗暴對待和平群眾的行為。如果你反對關閉上揚唱片的因為,認為台灣人應該有人權自由和主權的。請你把這封信轉寄給你的朋友,轉寄給你認為應該知道的人。

 這次開庭,我承認,我需要多一些人來給我力量,面對未來可能的所有挑戰。我只是一個人,我很年輕,相比其他人,我不是這麼的勇敢。請大家給我多一點的支持,多一點的勇氣,多一點的聲援,讓我可以有繼續下去的能力。謝謝。

(200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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