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台灣 電子報 20081125-1 |
《世界人權宣言》所展現的原則及精神,是經過一段相當長的過程,才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同。聯合國在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之初,並不認為此一宣言具有法律的效力,而是人類生活所追求的崇高理想。不過經過 60 多年來的發展,此一宣言已逐漸成為國際習慣法,也就是成為一項國際性的協議,經過簽署國長時間的引用,成為國際社會所認可並具有法律效力的習慣法,進而也約束未簽署國的人權狀況。宣言包括一個序言和三十條條款,其核心價值明確地闡明了全世界各地,所有男女,不加歧視,均有權享受的人權和基本自由;包含不歧視、平等、公平、普遍性、不分地域、不分國界人人適用,以及超越文化和傳統。在序言中並宣示,世界各地人民對於人類所有成員之不可讓與,不容侵犯的權利的共同認識,是國際社會各成員的義務。此宣言現今已被翻譯成超過 360 種語言,堪稱為譯文種類最多的文件,足見其受重視的程度,甚至有許多新興國家的憲法都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的標準來草擬。
在《世界人權宣言》通過近 60 年的今天,全世界仍然充斥著不同形式侵害與違反人權的事件。人權侵害的例子信手拈來比比皆是:中國政府仍是血腥鎮壓西藏,緬甸軍政府繼續屠殺僧侶,菲律賓政府仍舊在暗殺社會運動者,等等太多數不清的例子。縱使有世界人權宣言高高在上,人權侵害仍舊無所不在。因此,我們並不打算天真地爛漫的慶祝這個六十 週年,而是要以一個嚴謹而審慎的態度來重新回顧以及審思人權價值的產生及演變。 做為世界人的一份子,我們台灣人不能置身事外。應當經由認識國際人權發展歷史,進而關心與參與國際人權事務,成為人權捍衛者,做為翻轉台灣在嚴峻國際情勢中劣勢的動力與基礎。
台權會自 1984 年成立以來,每年在十二月的人權月,都會舉行一系列關於人權議題倡導的系列活動。活動包含:票選當年度十大人權新聞、在 12 月 10 日世界人權日召開公佈人權新聞的記者會和頒發年度人權獎項、舉辦探討廢除死刑的殺人影展、以及人權議題投書撰稿、年度人權報告書出版等等的人權月活動。我們希望透過舉辦國際人權影展,播放世界各國的人權議題相關影片,來回顧世界人權宣言通過以來,近年來的世界各國的人權議題及處理狀況。我們期待透過此次的人權影展可以讓更多人以更親近易懂的方式,激發社會大眾對於人權相關議題的討論。透過親身感受來理解人權的價值、意義,且對於 《世界人權宣言》的落實產生更多的反思和思考,豐富「人權宣言 60 週年」的內在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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