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新完成的政府工程,三年內不能改正?

Ūi-siáⁿ-mi̍h sin-ôan-sêng ê chèng-hú-kang-sū, saⁿ-nî-lāi bē-sái kái-chèng?

在臉書社團《 U.D.design通用設計摸象 》讀到王武烈老師的貼文頗有感觸,簡單的說就是:「政府的工程明顯錯誤,卻必須三年後才有機會更正,甚至三年後公務員也不會主動改善。」

所謂的工程錯誤,就無障礙環境來說,事實已造成使用者不便或無法順利使用,甚至也可能已具危險性。身為納稅人來說,有錯當改是公務員最基本的服務態度才對,為何三年內不能改善呢?以致留下嚴重後遺症「錯誤工程一直被拷貝或參考下去,形成全國性環境災難!」

到底「三年閉鎖」是怎麼來的?

容我所知,法規上並無此「不合理」規定,但卻是被全國公務員普遍奉行的「陋習」!

  • 一項公共工程從設計開始,歷經層層檢驗到完成,若碰到不認真或不懂的承辦員草草驗收,基本上已經結案;問題就在這裡,萬一驗收後被發現有問題,承辦者往往會跟我們說三年內不能更改,否則就是浪費公帑,只差一句「不願意」沒說出口。
  • 這就是公務員不願意承擔「錯誤」責任,深怕影響考績或牽連主管;無能沒擔當的公務員,總是要納稅人吞下他們的行政疏失,主管也樂意「沒看見」!
  • 最要命的是,公務員吃定納稅人不會為公眾事務跑法院!

真不知道要到哪天,這樣的「爛文化」才會被有為的主管重視並徹底改變!

鄭豐喜基金會
無障礙行動總監 Lim Bun-hoa (林文華)

2022/7/19

大屠殺無辜百姓的恐怖組織可以法人登記嗎?轉型正義,注定失敗!

Tōa-tô͘-sat bû-ko͘ peh-sèⁿ ê khióng-pò͘-cho͘-chit ē-sái hoat-jîn teng-kì ma? Choán-hêng-chèng-gī, chù-tiāⁿ sit-pāi!

Chin-chuē lâng tùi “Chhiok-chìn-choán-hêng-chèng-gī-tiâu-lē” kià-bāng chin-chhim, tān góa khiok jīm-ûi “choán-hêng-chèng-gī” chiong-ē sit-pāi.
很多人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寄予厚望,但我卻認為「轉型正義」最後將會失敗。

Koan-chhat Chhiok-choán-hōe si̍t-chè ūn-chok, tong-kio̍k hó-chhin-chhiūⁿ kā tiōng-tiám khǹg-tī chhú-lí “put-tòng-tóng-sán” nā-niā. Si̍t-chāi hō͘ lâng chin sit-bōng!
觀察促轉會實際運作,當局似乎把重點放在處理「不當黨產」而已。實在太讓人失望!

  • Chhiáⁿ-mn̄g, kì-jiân put-tòng-tóng-sán pit-su thó–tńg-lâi, sī-m̄-sī piáu-sī tong-sî KMT sī iōng hōan-chōe chhiú-hoat chhú-tit ê châi-hù?
    請問,既然不當黨產必須索回,是否表示當時 KMT 是用犯罪手段取得的財富?
  • Chin chheng-chhó-ê, iōng hōan-chōe chhiú-hoat chhú-tit ê châi-hù sī-m̄-sī piáu-sī KMT sī chi̍t-ê hōan-chōe-cho͘-chit?
    很清楚的,用犯罪手法取得財富是否表示 KMT 是個犯罪組織?
  • Chhiok-choán-hōe chi̍t-khai-sí to̍h-bô kā KMT jīm-tēng chòe hōan-chōe-cho͘-chit, sī siōng-giâm-tiōng ê chhò-ngō͘, kui-ê chhiok-choán hong-hiòng to chôan-pō͘ kô͘-liáu-liáu-ah.
    促轉會一開始就未將 KMT 視為犯罪組織,是最嚴重的錯誤,整個促轉方向就全部糊掉了。
  • Koh-mn̄g Chhiok-choán-hōe, ūi-hô kā tiōng-tiám khǹg-tī chhú-lí “put-tòng-tóng-sán” nā-niā? Ah tōa-tô͘-sat kap chheng-hiong ê pō͘-hūn leh?
    再問促轉會,為何把重點放在處理「不當黨產」而已?那大屠殺和清鄉的部分呢?
  • Gún chí-kan-nā khòaⁿ-tio̍h oan-ga̍k oan-sí-chiá ê tû-chōe, kan-nā kā in kóng “kî-si̍t lín bô-chōe”, án-ní to-hó-ah ma? Siū-lān ka-sio̍k kap chéng-kô siā-hōe iû-gôan put-bêng-put-pe̍h ah!
    我們只看到冤獄冤死者的除罪,只告訴他們「其實你們沒有罪」,這樣就夠了嗎?受難家屬和整個社會仍然不明不白呀!
  • Chèng-kò Chhiok-choán-hōe, “tōa-tô͘-sat kap chheng-hiong” chiàⁿ-sī hōan-tio̍h thiⁿ-tōa ê “hóan-jîn-lūi-chōe”, KMT tong-jiân sī bín-bia̍t-jîn-sèng ê khióng-pò͘-cho͘-chit. Ūi-hô bô kā KMT tēng-chōe kái-sàn?
    正告促轉會,「大屠殺和清鄉」可是犯了天大的「反人類罪」, KMT 當然是泯滅人性的恐怖組織。為何不將 KMT 給予定罪解散?
  • Koh-chài-kóng, jû-kó bô kā KMT jīm-tēng chòe hōan-chōe-cho͘-chit, pêng siáⁿ-mi̍h thó-hôe cho͘-chit ê châi-sán?
    再說回來,如果不將 KMT 視為犯罪組織,憑什麼拿回組織的財產?

Tōa-tô͘-sat bû-ko͘ peh-sèⁿ ê khióng-pò͘-cho͘-chit ē-sái hoat-jîn teng-kì ma? Ē-sái ū kong-kôan ma?
大屠殺無辜百姓的恐怖組織可以法人登記嗎?可以有公權嗎?

Khòaⁿ–khí-lâi, tong-kio̍k ê “choán-hêng-chèng-gī” chí-sī lāng-sńg-ê!
看來,當局的「轉型正義」只是虛晃而已!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9/3/11

我們要原色,食品不能保有原色嗎?

Góan ài chia̍h gôan-sek-ê, si̍t-phín kam-bē-sái pó-iú gôan-sek?

Pò-chóa-bē “Si̍t-phín Io̍h-bu̍t Kóan-lí-sú chún-pī bē-kā ta̍uh-ta̍uh giām-chhut ûi-kui ê Phiò-pe̍h-che (SO2) la̍p-ji̍p si̍t-phín thiam-ka-bu̍t, bī-lâi ē-ēng–leh ha̍p-hoat ēng-tī Kiâm-chhài, Hê-á, Lê-á-lūi, Kim-chiam téng-téng chia̍h-mi̍h …”
今報載「食品藥物管理署預計將常被驗出違規的『二氧化硫』納入食品添加物,未來可合法使用在醃漬蔬菜、蝦、貝類、金針等食物 …… 」

Chit-chân sin-bûn hō͘-lâng tio̍h-chheⁿ-kiaⁿ!
這消息讓人大驚!

  • Góan ē-tit-thang kéng ê bô-hāi si̍t-phín í-keng chin-chió-à, nā-chún Phiò-pe̍h-che pìⁿ-chiâⁿ ha̍p-hoat, téng-î ta̍k-ke phó͘-phiàn lóng-teh–iōng.
    我們能選擇的無害食品已經很稀少了,如果二氧化硫納入合法,可以想像將會是全面普遍使用了。
  • Chit-siaⁿ chiong-ē thiat-té phah-sńg sian-jîn thôan-lo̍h-lâi ê tì-hūi, hō͘ góan bô-tè chia̍h–tio̍h gôan-sek ê si̍t-phín.
    此舉將徹底破壞先人留給我們智慧,讓我們吃不到原色食品了。
  • Pó-hō͘ siau-hùi-chiá chiū-sī pó-hō͘ iu-liông sán-gia̍p, tong-kio̍k ná-thang chhah-chhiú phò-hōai thôan-thóng gôan-bī kap siong–tio̍h sán-gia̍p.
    保護消費者等於保護優質產業,當局為何插手破壞傳統原味傷及產業?
  • Tong-kio̍k kám-sī jîn-bîn ê tùi-te̍k?
    當局是人民的敵人嗎?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8/3/25

工商普查,查我何用?

幾天前,「工商普查」普查員打電話來說要問些問題,我回應:「已經是什麼時代了還在工商普查,當局資料比我記得的還更詳細,要查也該去查當局。」

可能普查員認為我不願配合,今來了張行政院主計處「驚死人」公文。

工商普查

我查過法規:

  • 《統計法》第 20 條「政府辦理統計時,被調查者無論為機關、團體或個人,均有據實詳盡報告之義務。」
  • 《統計法施行細則》第 44 條「各機關依法舉辦之統計調查,被調查者均有依本法第 20 條規定據實詳盡報告之義務,違反者,得依行政執行法予以處罰。」

問題來了,法律規定要「據實詳盡報告」;但普查員說「只需大概」。這不是當局要陷人犯法嗎?

  • 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發現,當局完全掌握我的各項資料,連各項就醫的支出都幫我蒐集完整,比我全年留下來的收據還要齊全。
  • 既然當局的資訊整合那麼精密,為何主計處作工商資料統計時,還編列大筆經費向外查訪?真是莫名其妙!浪費我們的稅金!
  • 我不受訪也要罰,說不「據實詳盡」也犯罪,那麼 …
  • 我再請問當局,派出大量普查員蒐集來的「大概資料」統計出來的結果會準確嗎?

既然當局拿法令逼人配合工商普查,那麼我也只能據實詳盡報告:「當局資料比我記得的還詳盡,煩請讓當局報告吧。」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7/5/22

重啟核一廠一號機?新政府要把我們給嚇死!

經濟部長李世光:「考慮重新啟動核一廠一號機。」台電的核能發言人林德福:「台電希望能在 6 月重啟核一廠一號機。」

核一廠一號爐從 2014/12/10 「停止運轉」至今已超過 17 個月,事實已符合《核子反應器管制法》第 24 條:「核子反應器設施之停止運轉,未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持續達一年以上者,視同永久停止運轉;其除役程序,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我們相信這是因為長期停機的反應爐已具高度危險性,才會有這個法條。今,新政府不惜「違法」讓一號機重新啟動,不解為的是什麼?嚇死人了!

核電廠即時資訊

來看看核一廠有多老:

  • 1970 核准興建
  • 1971 年底開始施工
    • 一號機反應爐
      • 1975/5 完成吊裝
      • 1977/10 裝填鈾燃料
      • 1977/11 併聯發電
      • 2014/12/10 停機歲修至今
    • 二號機反應爐
      • 1976/11 完成吊裝
      • 1978/10 裝填鈾燃料
      • 1978/12 併聯發電
      • 1979/7/15 開始商業運轉

核一廠一號機根本就是躺在安寧病房中,如今新政府想辦法要把它拖出來跑馬拉松,太可怕了!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