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7 條:「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提前老化,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應建立身心障礙勞工提早退休之機制,以保障其退出職場後之生活品質。」
鑒於此法條制訂多年,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勞委會至今仍未依法建立一套適合身心障礙者退休的機制。因此,立法院仍有多位很關心此法條的民意代表,連手積極向勞委會要求修改《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期盼早日落實此法案。
兩天前接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開會通知,訂今上午舉行「身心障礙者要求提早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公聽會。當然,難得此機會,吸引了許多關心此案的身障團體代表人踴躍參加。
我全程參與此會議,不過最後卻是帶著非常失望的心情回家。
公聽會是這樣開的?
本會議由徐少萍召集委員 (國民黨籍) 擔任主席,出席的立委我看到的有涂醒哲、田秋堇、陳節如三位民進黨籍委員,有不少我熟識的身障團體代表,還有一堆不認識年紀稍長的勞工界、產業界代表,幾位教授和政府相關單位派人出席 (詳閱開會通知) 。
依序由徐少萍主席唱名,上台發言。
由於塗醒哲有醫師背景,發言內容很充實也引用相關立論,讓我獲益不少 (大致請閱《建立身心障礙者勞工提早退休機制/涂醒哲》) 。陳節如委員從公平正義角度支持身障者合法提早退休,比照最近他項福利編列預算適度給予身障朋友積極關懷。田秋堇委員更對相關行政單位怠惰表達強烈不滿,緊追勞委會盡早提出各障別的精算。
接下來誇張了,一個個代表勞工、產業相關團體上台發言。乍聽之下,多是贊成對於身障朋友多加關懷,但維護本位心態強烈,深怕條例修改後造成勞保財務負擔加重,要政府另闢財源給予支持。也有人強調勞工朋友們的公平性,好像身障朋友不該有特權。
殘障聯盟等團體說明身心障礙者面臨體能提早衰退的困境,退休後平均餘命比一般勞工差了一大截,為更符合公平故要求修改相關法條 (大致內容《誰可以提早退休??/王幼玲》) 。
後來,相關出席官員一一回應,個人理解是:不可行,因為國家財政困難。
我懂了:勞委會一直沒能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7 條,原因無他,就是“沒錢”。
聽到此,有團體代表向主席遞出發言條結果被退回,當然我也準備發言,沒想到傳回來的答覆是:「九點半後就不接受登記發言。」
沒多久,官員們答覆完畢,主席站起來說:「今天所有人的發言都有影音存檔,會給相關單位參考,本人不預設立場。現在,所有人都發言完畢,散會!」
這時田秋堇委員抗議,強行上台發言,追問官員進度,答覆是:「精算還得公開招標,明年才會有結果。」
哇!政府沒人才了嗎?什麼事都委外辦理?出乎我意料之外!
是我不懂!是我笨?
- 這是什麼樣的公聽會?是廣邀各界說給官員聽呢?還是官員找了一堆不相干人士替政府“不作為”辯護,一舉塞住我們的嘴巴?
- 開會通知寫開會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 30 分。暗訂半個小時內接受發言登記,主席擺明就是要大家“各說各話”?況且也沒告知議事規則!請問,平常立法委員的開會也是這樣嗎?
- 一堆行動不便的身障朋友一大早來到立法院,沒能發言,那來做什麼?
- 沒有第二輪發言的會議,有達到溝通和相互了解立場嗎?
30 秒發言都不給?
我想發言的是:
- 我聽來聽去,大家都贊成修條例,但是目前沒錢所以辦不到,否則勞保會垮掉。
- 我聽了官員的說明,我能體諒公務員的難處,也感覺國家真的很窮,很難辦事。
- 但我要說:我們在外面的感覺根本不是這樣,我們看到政府花錢非常非常“精采”,而這些都是我們的“血汗錢”。
Lim Bun-hoa (林文華) 2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