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台灣 電子報 20090120-1

__ 國際訊息 __

聯合國起草嚴厲打擊非法捕魚的協定草案/共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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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提出的新措施包括港口國有義務在漁船入港前核查船隻的經歷、對船舶內部實施臨檢、拒絕可疑船隻入港等。

 【共同社 1 月 19 日電】共同社 19 日獲悉了聯合國糧農組織 (FAO) 《港口國措施協定》草案的內容。這一國際協定是為防止非法捕獲的水產品進入市場,要求漁船卸貨的港口國採取嚴厲的管制措施。

 草案提出的新措施包括港口國有義務在漁船入港前核查船隻的經歷、對船舶內部實施臨檢、拒絕可疑船隻入港等。

 聯合國糧農組織 (FAO) 正在進行協定的起草工作, 26 日起將在羅馬召開專家會議,爭取在 3 月的 FAO 水產委員會上獲得通過。

 因違法捕撈導致金槍魚等公海珍貴的水產資源日益減少, FAO 等期待該協定能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決定性手段。協定一旦通過,日本做為水產品的進口大國以及漁業大國將不得不採取各種對策。

 據相關人士透露,日本政府雖然贊成制定該協定,但以各國的負擔過大為由對做為義務的具體措施持消極態度,要求協定不對具體措施做出具有強制性的規定。

 該協定的目的在於通過港口國的管制措施,杜絕“非法、無報告和無管制 (IUU) 的捕撈”,保護海洋生物資源和海洋生態系統,確保對海洋的可持續利用。

 協定草案規定港口國有如下義務:在漁船入港前接受其提供的資訊,並對其捕撈量和捕撈地的記錄等進行檢查,拒絕從事無規範捕撈及有其嫌疑的船舶入港。草案還規定了檢查等共同的管制手段。

 此外,能允許船舶入港的僅限於具備臨檢等能力的港口,漁船擁有者所屬的國家有義務配合港口國的工作。對無法實施管制措施的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應給予支援。各國之間、國際機構之間交換訊息,加強防範非法捕魚的國際網絡。

(200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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